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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满老公传给自己性病 割命根扔进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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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 18: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不满丈夫“花心”情感出轨,镇江女子杨学梅在家中与丈夫顾明发生争吵后,趁丈夫熟睡之机,持尖刀将其右眼戳瞎,左眼戳伤,并持尖刀将丈夫的生殖器割下,扔至卫生间下水道。妻子杨学梅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丈夫顾明经济损失42万余元。
妻子割命根丈夫索赔65万
41岁的杨学梅因割丈夫命根于去年11月18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5年7月21日下午17时许,妻子杨学梅在家中与丈夫顾明发生争吵后,趁顾明熟睡之机,持尖刀将顾明右眼戳瞎,左眼戳伤,并持菜刀、自来水管、铁锤等器械对顾明头面部、身体等部位进行殴打,致其多处受伤昏迷倒地,后又持尖刀将顾明的生殖器割下后扔至卫生间下水道。经法医鉴定,丈夫顾明的损伤属重伤。公诉人认为杨学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丈夫顾明在案件审理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妻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5万余元。
妻子庭审指责丈夫花心害自己染性病
在庭审中,妻子杨学梅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丈夫顾明长期在外搞女人,不顾家,自己还多次被顾明传染了性病。案发当天顾明曾威胁要加害杨学梅,自己是不得已而为之。对丈夫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妻子杨学梅表示愿意赔偿,但是自己现在没有经济能力。
她们的女儿顾某某(15岁)出具证言,证实其父母顾明与杨学梅平时关系不好,顾明在外面有女人,从记事时起,父亲顾明偶尔回来住一阵,大部分时间住在外面。案发当时,看见父母打架便上前拉,因自己的近视眼镜掉落,后面事情不清楚。
邻居杨光、徐兰、唐志平、黄承英等多名证人的证言,证实案发当时,这些邻居听到顾明家有打架的声音,并有一男人呼救,于是唐志平用自己的手机报警。
情人作证丢命根确系“花心”
杨学梅的辩护人也当庭出具了其丈夫顾明与其他女人的合影照片、载有与其他女人断绝不正当两性关系内容的顾明亲笔所写的《保证书》。公诉人也当庭宣读了顾的情人赵某某、张某的证言,证实杨学梅与顾明长期不和的原因主要是,顾明在外与其他女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证人赵某某还证实案发前顾明还和她住在一起两三次。在1996年~1997年期间,顾明曾给妻子写了几份保证书,所有保证书都是一个主题保证不再和×××继续不正当关系。在1997年12月的一份保证书上写着“从今天起和刘永梅断绝往来,从今以后再不和任何女人发生性关系,每天按时回家。”而1996年12月17日的一份保证书上,顾明亲笔写下这样的话“顾明要是再在外面因为小弟弟不老实惹祸,就自宫是非根。杨学梅监督执行,从今天起没有特殊事都要回家睡……”写下此话的时候,顾明一定没有想到,9年后,妻子帮他执行了他的誓言,保证书上的内容竟成了不幸的现实。而这个保证书,也成为引发家庭悲剧的又一铁证。
法院判决 妻子赔丈夫42万余元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杨学梅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丈夫经济损失42万余元。
发表于 2006-1-3 01: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妻子不满老公传给自己性病 割命根扔进下水道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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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3 05: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妻子不满老公传给自己性病 割命根扔进下水道

汗~跟了自己几十年的东西,突然没有了,做人还有什么意思?
而且那个女的也没钱赔,死定了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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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3 14: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妻子不满老公传给自己性病 割命根扔进下水道

呵。。。钱不重要。。。命根子没了做人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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