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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矿难 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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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7 10: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2年6月22日14时30分,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0号脉王全全井由于违规在井下存放炸药,引起爆炸,造成38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遇难矿工的尸体被分批拉了上来,又被悄悄地运走,一些死者家属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被装上了车。

随后,矿主遣散了知情的矿工和家属,又编造出2死4伤的谎言,企图掩盖事故真相。但是,随着遇难矿工家属的不断申诉,爆炸事故发生8天以后,公安机关在事发地周围找到了3处埋尸点,共有34名遇难矿工的尸体在这里被掩埋甚至被焚毁。公安局法医向记者介绍道:“当时炕上放了三具尸体,分别用了几个破旧的被子蒙着,下边垛着五具尸体,这个地方也埋着五个。”
部分遇难矿工尸体被找到,繁峙6·22矿难中矿主隐瞒事故真相的谎言被戳穿。但令人奇怪的是,在事故发生第二天繁峙县政府向上级递交的调查报告中竟然把矿主捏造的2死4伤的谎言作为调查结果上报。这起矿难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2002年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监察部等8部委和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了6·22事故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对这一起事故进行彻底调查。

经事故联合调查组查明,在6·22矿难中,总共38名遇难矿工。除了两名重伤矿工死于医院以外,其余36名矿工的尸体都被非法矿主殷三等人藏匿或者焚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检查员刘云昌介绍道:“随着一步一步调查,从两死四伤到10个、20个,最后确定了是38个。在这个过程当中,有的尸体实际上是被矿主转移了两次,有的尸体还焚烧野外。一个破旧轮胎、一桶汽油,就把这个尸体给焚烧了。”
殷三——山西省繁峙县沙河镇农民,义兴寨金矿0号脉总承包人。矿难发生后,畏罪出逃仅10多天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毁灭证据罪及行贿罪被逮捕。
  杨娃子——陕西省柴坪镇农民,曾在殷三手下当过包工头,矿难发生后,负责从井下吊运尸体,并组织矿工作伪证,因涉嫌伪证罪被逮捕。
  王二小――山西省繁峙县沙河镇出租车司机,矿难发生后,它主要负责抛尸、埋尸及焚毁遇难矿工尸体。

王俊生——繁峙县原分管工业的副县长,6月22日晚上到达事故现场的负责人之一,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逮捕。
王彦平——原繁峙县县长,6月22日晚上到达事故现场的主要负责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司法机关逮捕。在事故发生以后,他极力否认自己在当天晚上到达了事故现场,并为自己的失职寻找种种借口。 6·22特大爆炸事故联合调查组查明,殷三承包的义兴寨金矿0号脉股东之一的王晓勇曾经在2002年4月给王彦平送去了20万元钱。
在矿难发生4天之后,王彦平才把这笔钱退还给了王晓勇。据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在受到这笔贿赂款以后,王彦平以王山的化名在太原市一家银行存入了18万元。至于王晓勇为什么要给自己送这笔钱,王彦平其实也很清楚。

依据调查结果,6·22矿难联合调查组对一些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作出了严肃处理,繁峙县原县长王彦平、原副县长王俊生等8名领导干部因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涉嫌腐败等犯罪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山西省黄金管理局局长李金锁、忻州市副市长杨晋生等13名对事故发生或隐瞒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发表于 2003-9-27 12: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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