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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致余桂元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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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0 17: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先生:
吾蒙冤千年,得先生鼎力相助方才得以有反正之机会,真可谓:千年冤屈一朝雪,继往开来有愚君。大喜之余特书此信,以示友好之宜。
君之《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实为高瞻远嘱之作,与吾之想法不谋而合。吾当年就预知它日宋金必为一家,梁王(注:金兀术)领兵前来平宋,实仍“兄弟阋墙,家里打架,”大可不必作生死博,故而屡劝圣上(注:宋高宗)罢兵修好,怎奈岳飞这厮冥顽不灵,妄言精忠报国,实做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之举,几度起兵抗拒梁王统一大业,一般庶人不识大体居然纷纷助飞抗统,以至梁王受挫。幸喜圣上英明,早有旨意,令其放下屠刀班师回朝,命吾与金国谋和,约定金皇帝为叔,圣上为侄,合为一家之亲。并给银钱绢布于金国以助少数民族之脱贫。圣上与吾正欲以此共襄民族团结之盛举,岳飞却极力阻止。真是士可忍孰不可忍,不除此恶人天下岂有安定之日,民族团结又从何而来!故在梁王要求之下,圣上与吾齐心协力共诛此贼。遂有绍兴和议之成。此事实仍吾等三人之功。
不料后世草民眼界太低,竟将岳飞赞之为民族英雄,反将吾立像跪于飞坟前,指吾为汉奸卖国贼。蒙此冤久矣,世人不察,吾独垂泪。悲乎,千年之间竟无一人可知吾心。时光流逝,直至先生出,方才拔乱反正,岳飞之辈可休矣。试想兄弟打架,吾让利于兄弟民族,何奸之有?!大家俱是中华民族之一部分,金国宋国全是中国,吾卖何国之有?!依先生之思路,反到是这促进民族团结之评价吾可安然享之。团结帮困实是吾之美德也。由此以往,吾料定将来世界大同之日,先生定可做此结论:天下古往今来之战争皆为兄弟阋墙,家里打架,天下全为一族自然就无民族英雄。而在这些战争中维护和平,诸如吾等之辈定可称之为大同英雄。先生此言一出,吾将可由跪变卧了,而飞则可跪于吾墓前!甚喜,甚喜。
另有一事,草民们还在视屈原为爱国诗人,其实屈只是爱楚国,而非爱中国,有分裂之意。想来先生也有所察,不如此次将之一同除去。先生仁厚,想必不会追究屈原之分裂举动,仅保留其诗人称号就可,爱国两字是要断然去除的。不知先生以为然否?
大同尚未成功,吾辈还需努力!――以此句与先生共勉之。

桧拜上。
发表于 2002-12-10 19: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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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0 20: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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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0 20: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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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1 13: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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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1 14: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秦桧致余桂元的公开信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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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1 14: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秦桧致余桂元的公开信

狂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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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12-11 14: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秦桧致余桂元的公开信

倒什么??难道你跟秦桧有一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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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1 19: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秦桧致余桂元的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老陈2002/12/10 05:51pm 发表的内容:
另有一事,草民们还在视屈原为爱国诗人,其实屈只是爱楚国,而非爱中国,有分裂之意。想来先生也有所察,不如此次将之一同除去。先生仁厚,想必不会追究屈原之分裂举动,仅保留其诗人称号就可,爱国两字是要断然去除的。不知先生以为然否? ....
此人无药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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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5 15: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em>岑夫子</em>,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毓婷昨夜香,愿我如星君如月,<em>夜夜流光相皎洁</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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