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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信说明书 “人畜无害”杀虫剂断送老公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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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3-24 02: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15”才刚过,又一起罕见的杀虫剂诱死案在沪上闹得沸沸扬扬。昨天下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原告张女士诉称,2001年5月20日,为了打扫家中卫生,于是便到浦东“易初莲花”超市选购喷杀剂。见被告上海某公司生产的“灵光螨蛀虫喷杀剂”的瓶罐上印有:“人畜安全无害”“螨虫克星”“控制和杀灭螨虫是防止螨过敏哮喘与过敏性鼻炎”等文字介绍,张女士当时就认为使用该产品可以有效防治螨过敏哮喘。考虑到丈夫曾患过过敏哮喘,她毫不犹豫地买了一瓶回家。
  
  回家后,张女士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打开窗户通风,然后才用该喷杀剂给旧橱柜消毒。没想到,仅过二三分钟的时间,在厨房内的丈夫闻到气味后就感到不适,双手撑在桌子上气喘不已。15分钟后,救护车赶到,但抢救无效死亡。
  
  医生诊断死亡原因:过敏性哮喘,呼吸衰竭。而诱因,则是那瓶对“人畜安全无害”的喷杀剂!悲痛万分的张女士把这家生产公司和“易初莲花”购物中心推上了被告席。
发表于 2002-3-24 03: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误信说明书 “人畜无害”杀虫剂断送老公性命

呵~~~~以后不敢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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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3-24 17: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误信说明书 “人畜无害”杀虫剂断送老公性命

现在的产品作广告或宣传时总是………… ,怎么就没个……来约束呢?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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