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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弹]海底电缆官司:只许州官放火的明证----出处:PC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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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5 09: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到中国电信,实在是聚“气”的一个好办法。媒体于6月19日报道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起诉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触碰水下设施损害赔偿一案,在广州海事法院开庭审理的消息后,登载这条消息的网页后面立即跟贴了好几页的评论,而评论的中心无疑是网民们最关心的问题,中国电信可以向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索赔4000万,为什么不赔偿自己的用户的损失?这难道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中美海底电缆在去年连续三次阻断。曾被称为2001年的互联网十大热点之一,2月9日上午8时,中美之间的一条海底光缆在日本横滨维护区被捕渔的船锚手抓断,造成中国电信及其他电信运营商北美方向部分电路中断。数以千万计的网民无法登陆北美站点,很难或几乎不能收取自己在Yahoo!和Hotmail等邮箱中的E-mail。而商业活动受到的影响更是无法评估。
  于是有部分国内用户就此事向中国电信提出赔偿要求。可是中国电信会赔吗?做梦吧,垄断行业总是想谋取最大暴利,尽量少赔钱也是暴利的手段之一,少赔钱不就是多赚么!还是算了吧,不指责你无稽之谈那你一定是大律师了。但当台湾的媒体率先报道了台湾的“中华电信”以扣减月租费等方式向其用户进行赔偿时,更多的网民坐不住了,中国电信凭什么那么牛?在媒体推波助澜下更是掀起了一场中国消费者向中国电信索赔的热潮。法律界也由此开展了关于“要赔”和“不要赔”的争论。
  2月22日,中国电信集团副总经理冷荣泉亲自赴上海,向当地记者摊牌:中国电信将不对“中美海缆阻断造成的影响”进行赔偿。因为在租用电路的协议里,协议双方是有规定的。并且表示中国电信将启用先进的雷达监控系统,对我国海域内的海缆两侧一定范围的作业渔船严加监控,消费者们还能要求怎样呢?这也算是知错就改了。
  “电信不赔”的消息,众多传媒报道了后就没了下文,事出一个月,3月9日20时10分左右,中美海底光缆西段上海至汕头段的海底光缆发生阻断。有人统计过,1999年中国海域内海底光缆被阻断达18次之多。而这一次是个叫做Mouse的用户站了出来,再一次将中国电信推上了法庭,而他要求赔偿的损失却是3.15元,而这次所谓的公益官司再一次不了了之。
  中国电信却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前二次电缆故障原因据说都是由于被渔船钩到,找渔民赔偿总说不过去,可去年9月20日就不同了,位于汕头海域的联系亚洲和北美的中美海底电缆再一次中断,使亚洲部分地区同北美之间的互联网连接受到影响。中美电缆断裂的大致位置在距汕头电缆登陆站20公里的地方。此次电缆发生断裂,中国电信在起诉书中称:是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安达海”轮因选择锚位不当及未运用良好船艺避风和防止走锚,致使走锚时钩断电缆,造成通过该电缆的通信中断,使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于是中国电信不再只当被告了。于2002年6月18日终于将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推合并被告席,并索赔4000万。
  庭审还在继续,辩论还在继续。可网民关心的还是我们用户的利益受损,应该找谁负责?
  去年第一次光缆中断,电信表示将监控系统进行改进,毫无疑问这并不意味着不可测风险就被消解了---那么,这个不可测风险给了谁?如果再发生什么意外,意外带来的损失还将由消费者完全承担?这个问题,一日得不到明朗澄清,电信与用户之间的矛盾就一日不能解决。中国电信也可能在将来面临各种法律上的纠纷。
  说来也有点自打嘴巴。在本月19日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安达海”轮是否为钩断电缆的肇事船、原告在电缆被钩断事件中有无过错及损失的认定等问题各持己见,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而辩论中的焦点内的焦点,就是上海新海天航运有限公司质疑原告在事件中难道就没有过错?被告的理由是,按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领域内铺设海底电缆,施工完毕后应向海事局报告,并报中国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公告,在海图上明确标出电缆的标记。而中国电信不得不承认到出事时为止,中国电信尚未在中国海图上进行公告及作出电缆标记,被告还认为原告被钩断的电缆区域是主航道,原告的这种不告知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在该区域航行的船舶存在着潜在的危险。正因为没有公告,电缆被钩断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应自行承担。
  电信一贯的老大作风可谓失尽了民心,正像一位网友所评论的那样,中国电信以为自己在国内占有垄断地位,财大气粗,就我行我素,殊不知就是因为不肯轻易把有关资料公告国内有关部门,在这次索赔案中并无胜算。
  同样的道理,用于海缆中断“不赔偿”的理由,只有透明、公允,广大公众和用户方能心甘情愿地接受。倘若仍是没有对权利与义务的清醒认识,毫无疑问将堵塞自己可强劲开发的大量的潜在用户,电信南北拆分后,垄断的坚决也正在逐渐打破,还是一如继往地将海缆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自己的“上帝”,这种方式是不是有些太霸道了?你还能保证市场永远都是你的吗?
  我国正在飞速发展的保险业,以及即将大规模进入我国市场的国外保险业,将为各类型的风险业务提供可靠的保障,就像为三峡工程提供保障一样。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电信,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里,绝大部分风险都将集中到靠风险“吃饭”的保险业。有经营风险的电信海缆业务亦可将风险转嫁,以经济手段弥补“意外”的损失,你就不能为海缆投保?!
  谁也不能作保,光缆不会再次中断,而中国电信的索赔案也在近期内无法明朗。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次索赔案对于中国的电信经营企业来说,也未偿不是一件好事。一直是官商作风的电信经营者们恐怕要好好利用这次机会,反省一下自己,作一点触类旁通的延伸,再次给我们消费者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02-6-25 11: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评弹]海底电缆官司:只许州官放火的明证----出处:PConline

呵呵,老百姓打官司,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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